2011/06/21 | 关于“放养”与“圈养”
类别(教育与学习) | 评论(0) | 阅读(28) | 发表于 17:44
随着:北京的老丁夫妇用简单的“放养”方式培养出哈佛女孩丁丽晴,关于“放养”与“圈养”的争论又激烈起来。

无论是老丁夫妇的“放养”模式,还是“虎妈”的“圈养”,都是个例,不能因这两个案例就简单地争论谁优谁劣。但我们分析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家长更关注孩子的什么东西,决定了两种不同的家庭教育模式。把孩子看成独立个体的人,那就必须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,“放养”似乎成为一种必然;把孩子看做自己财产的一部分,就会要好好管理自己的财产,也就更多会“圈养”。

无论家庭教育,还是学校教育,哲学对人的认识决定了教育的目的,而心理学认知过程的研究决定了教育的方式和过程。比较成功很难,难在对成功的定义是不同的。

中国有句古话,大概是产生自科制度下,“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”。似乎在孩子时候就该吃苦,就应该把享受快乐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明天,在孩子时代不能享受属于孩子的快乐,将来又怎么知道即使达成了别人眼里的所谓成功,又怎么知道这是否是自己的追求呢?苦与甜都是个人的感受,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就不是苦的,这应该是常识了。

家庭教育的“放养”与“圈养”争论得似乎没有什么必要,结论其实早就有了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还有社会共同构成了孩子的成长环境。我们中国的教育从总体上讲应该是“圈养”,而美国的教育总体上是“放养”;从知识型的考试成绩上看,我们的教育成绩显赫,但动手能力,应对变化的能力是明显欠缺的。尤其是面对完全未知的事物,我们更是无从着手。

无论是“圈养”还是“放养”,似乎都是家长自己的权力,但家长是否有权力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自己孩子身上?我们国家现在是以人为本的,是否应该立法保障一下孩子们的权力?他们的权力几乎被充满“爱心”地剥夺了,他们很苦、很苦。

救救孩子!救救孩子!救救孩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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